南康区太窝乡招聘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2014-08-12 23:40: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行政执法协管人员:10名二、招聘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因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执法协管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男性, 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能力;

4、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5日止。

报名地点:太窝乡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6683570(李坊禄)、13879795559(张衍东)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和资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太窝乡政府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太窝乡政府另行通知。按照应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2、考核工作由太窝乡政府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工资1500元/月,另加考核奖1000元/月。

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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