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线的考生,必须于7月14下班前将本人档案材料交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审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7月16网上公布)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1.体检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8:00;
2.体检集合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体检费用: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自行携带体检费用200元(由医院按实际收费标准缴费);
4.有关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体检时间安排体检当天早上空腹(16日晚10点后不能进食),于当天8:00以前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未到,作放弃处理;
(2)由他人代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