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懂电脑打字操作,年龄不超过28周岁。聘用合同制书记员,男女不限;聘用合同制文员,限女性。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适中、口齿清楚。
3、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无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等不良记录,自愿从事书记员、文员工作。
4、经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经试用合格后,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合同每年一签。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每月工资1500元左右(并按赣县规定保障基数享受有关保险);聘用合同制文员每月工资1210元左右(随赣县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由其本人前往赣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有关的有效证件,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不接受函报、电话、邮件报名);报名日期2014年6月25日——7月15日;报名联系人:温先生,电话:(0797)4449955—8068。
赣县人民法院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