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后的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群众文化事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热爱群文工作,综合素质高、形象气质佳,能够胜任文化馆群众文艺辅导工作;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小类专业,具有二年及以上音乐教学相关经历并具有舞蹈、书画等艺术门类基础。了解群众文化基本规律,近二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工;
(5)身体健康,女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二、调整后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为县文化馆二楼办公室。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及在编在岗情况书面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应聘者不在试用期内且具有二年及以上音乐教学相关经历、近二年年度考核情况。
2、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3日。
3、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4日8:00-18:00,县文化馆二楼办公室。
4、面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准考证)。
三、其它事项不变。
咨询电话:0796—632175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6—6322407(县文化馆)
县公开选调文化馆群众文艺辅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