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见附件1)。
(二)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见附件3)。
(三)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四)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所在学校提供的正常毕业、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但进入考察环节时,还不能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人员已通过各类资格证考试或评审,但是未颁证的,由颁证机关出具证明可报名,但进入考察环节时,还不能出具有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