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民族宗教工作岗位,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男性,户籍为赣州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有机关文秘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学历要求)并且能熟练操作电脑。中共党员、中文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机关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赣市府办发[2003]119号)和《关于调整赣市府办发[2003]119号文件中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0]14号)享受工资、社保、医保等有关待遇。聘期三至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考评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优秀者可续聘。
四、报名时间、方法
如实填写《市民宗局公开考选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电子档发市民宗局电子邮箱(gzmzjbgs@163.com).
五、招聘步骤和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市民宗局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根据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市民宗局将于2014年7月25日前发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需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彩色照片1张,《市民宗局公开考选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档一份。
4、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顺序通知下一名体检。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民宗局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6、聘用。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市民宗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
咨询电话:0797-8391787
赣州市民族宗教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