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综合成绩|体检|录用公示 | ||||||
地区 | 资审公告 | 资审时间 | 综合成绩 | 体检 | 录用公示 | 备注 |
南昌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赣州市 | 资格审查公告 | 6月16日起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九江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上饶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宜春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吉安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新余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抚州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景德镇 | 资格审查公告 | 6月23日起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鹰潭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
萍乡市 | 资格审查 | 综合成绩 | 录用公示 |
资格复审: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2014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