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抚州临川区环保局临时人员招聘启事
2014-02-20 21:28: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更好推进临川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一、 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

为更好推进临川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职位及名额

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三、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热爱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文秘写作表达能力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临川区环保局办公室 电话:0794-8469977,手机:13870482196(范),13387067776(胡)。

联系人:范先生、胡先生。

3、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

供复印件1份,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相关表格,交近期1寸正 冠照片2张。

五、 考核与与面试

1、综合考核,局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岗位需要现场进行相关技能考核。

2、面试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由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 体检与录用

按招聘名额拟录用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班子会研究确定正式录用。

七、 聘用待遇

1、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2、受聘用人员由局机关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评合格,报经局班子会议批准后正式聘用,按聘用期三年签订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人保部门规定发放,扣除代办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为准。

八、 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结果、考核及面试时间、录用信息等相关信息将在抚州市人才信息网、临川区政府网和临川环保局信息公开网发布。

临川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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