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12-10 20:32: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万安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万安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万安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万安县城河西劳动力市场四楼),联系电话:0796—583980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万安县公路管理站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应聘人员每人缴交报名费50元。12月27日至12月28日带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万安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人社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面试前,万安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5)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万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万安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上公布。

2.公开招聘工作由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3.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万安县人社局 0796-5839805

监督电话:万安县监察局 0796-5710355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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