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宜春房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3-07-25 15:27: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身体健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市白蚁防治管理所施工管理员1名,要求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本地户口,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植保专业。
2、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和市房产档案馆普通职员共6名,要求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本地户口,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文秘、新闻、法律等),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说明:以上岗位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如报考普通职员人数为10人,则招3人)。报考施工管理员岗位的考生如人数多,可申请改报普通职员岗位。
三、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才市场(平安路531号火车站旁)。
联系人:张庆华 联系电话:13979506011
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明、《招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3年7月30日下午3:00—5:30到宜春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替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5、考察。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如无特殊情况,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聘用。
四、有关事项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待遇,月工资不低于1900元/月(含午餐补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类险种。
2、聘用合同一经签订,招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附件:市房管局临时聘用人员登记表.xls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