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递补公告
2013-05-11 17:28: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对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根据《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对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5月13日8:30-18:00,地点详见附件2。

  三、携带的材料及要求

  (1)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见附件2),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单位所属人社部门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资格的岗位,按本方案“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逾期未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1: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xls

  赣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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