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5月9日—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南康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会议室(南康市东山大桥附近)
三、有关要求
1、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笔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单位所属人社部门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资格的岗位,按照《赣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李明亮 0797-6608506 13117880539
龚薇薇 0797-6608506 15879790224
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