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永丰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04-30 14:11: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挂永丰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食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为开展工作需要,制定公开选调方案。一

       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挂“永丰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食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为开展工作需要,制定公开选调方案。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4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药学类(制药工程、药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临床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化工与制药、制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生物制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管理(监督)、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预防医学专业;
3、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以上执业资格;
5、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药品管理法》及《食品安全法》人员身体条件要求)。
7、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选调公告
201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及县公共宣传栏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4月24日至4月25日,安排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时抽调县监察局、县人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一人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携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同意报考和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已婚人员要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3、面试。定于2013年5月5日(面试地点:另定)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拟选调人员的食品药品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事务的能力。
4、考察。当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人员时,直接进入考察。当报名人数多于应选调人员时,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考察对象。
5、体检。按照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定)。
6、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日。凡发现弄虚作假、舞弊者、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人员不实行替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批准并由县人保局、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永丰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丁经香兼办公室主任。
五、本方案由永丰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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