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章贡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充实环卫作业人员,经研究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作业人员 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环卫机械作业车辆驾驶员10名。
2.环卫机械作业车辆辅助工10名。
3.道路清扫保洁员50名。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和环卫工作,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环卫机械作业车辆驾驶员:男性,身体健康,50岁(含)以下,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水平,持有C1级以上驾照人员优先录用,户籍不限。
3.环卫机械作业车辆辅助工:男性,身份健康,50岁(含)以下,初中以上(初中)文化水平,吃苦耐劳,户籍不限。
4.道路清扫保洁员:男女不限,身体适宜从事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男性60岁(含)以下,女性55岁以下,吃苦耐劳,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
章贡区劳动就业局(联系电话:8123312 地址:章贡区五龙岗104号)
章贡区城管局(联系电话:8285020 地址:章贡区文明大道98号)
章贡区各镇(街道)、各社区(村)居委会。
3.报名携带材料
章贡区2013年环卫作业人员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公示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临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环卫机械作业车辆驾驶员:1600元/月(视工作量予以增减)。
2.环卫机械作业车辆辅助工1200元/月(视工作量予以增减)。
3.道路清扫保洁员:1200元/月(视工作量予以增减)。
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章贡区劳动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