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饶市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4-08-10 22:44: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上饶市2014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公告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

上饶市2014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

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饶组字[2010]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为市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岗位。

二、遴选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并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㈡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为全市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必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进机关的四类人员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8月11日-13日。报名采取自愿原则,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4: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4: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后的2天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需填写《上饶市2014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初审,并于报名结束当日下午下班前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复审。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8月下旬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9月中下旬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结束后,考生未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放弃遴选的,记入遴选人员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直机关的遴选。

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命题。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N+1(N为职位遴选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遴选单位应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六)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在考察、体检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试用。体检合格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遴选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参加公务员考录或其他选调考试的,所在原单位须在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同意其报考。

在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遴选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进行递补。

(八)任用。试用期满后,遴选单位根据试用情况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试用情况报告及拟任用人员意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拟任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上饶市委组织部、上饶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3-8239989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93-8198873。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8日

相关热词搜索:江西华政教育 江西公务员局 江西人事考试

上一篇: 关于调整南昌市2014年度从基层遴选机关公务员、参公公务员面试、笔试时间公告
下一篇: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