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赣州市委组织部批准,赣州市委党史办拟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含参公)公开招考选调行政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调对象
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者具有参照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招考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二)工作表现好,近两年(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及年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党史、历史、中文、政教、哲学、新闻、档案等专业毕业,文字功底较扎实、写作能力较强。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市选拔生报考必须在基层工作时间满2周年(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
三、报考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4年1月15—22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1号楼1824室(赣州市委党史办秘书科)。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012、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性质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考选调资格与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招考选调程序
(一)笔试
1.内容:中共党史、中央苏区史、赣南地方党史及时政等。
2.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上午8:3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人际交往、逻辑思维、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重合成总成绩,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名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对确定体检的考生,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四)考察
由市委党史办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同时就考察对象的综治、计生等情况征求有关部门书面意见。考察结束后,择优确定2名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中共赣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有关媒体公示7天。
(六)试用
对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正式确定为试用对象,由市委党史办发函向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县(市、区)委函告。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试用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德才表现。
试用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
(七)调动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党史办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选调咨询电话:0797—8391460
中共赣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