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江西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已登记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名额
共选调工作人员8名,其中:会计与审计类、法学类和公安类的侦查(察)学、技术侦查、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专业4名,不限专业4名。
三、选调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选: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国家认可的研究生(硕士学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填写《袁州区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自荐材料;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国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或电子版照片;
(6)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到袁州区纪委干部室报名,或者扫描上述材料发至联系电子邮箱(1958304849@qq.com)。
3、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4、选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5、组织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6、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对象。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行政中心东座516室
邮编:336000 邮箱:1958304849@qq.com
电话:0795—3221350 联系人:13870509632(胡)
附件:袁州区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袁州区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