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2名工作人员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对象
全市(含县、市、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或者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考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组织安排。
(2)工作年限满3年(全日制法学硕士放宽至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3月31日),工作表现好,历年考核称职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或中文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
三、报考事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3年5月6日—5月10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1号楼1325室(赣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证明(当地编制部门出具盖章);
(3)2011年、2012年度考察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副科级以上干部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及编制性质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与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5月14日—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选程序
(一)笔试
(1)内容:时事政策、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等。
(2)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地点设在章贡区,具体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考选职位与面试对象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围参加面试(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法律知识、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的组织和评分规则依照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执行。
(2)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5月28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重合成总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按照考选职位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根据体检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考察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确定2名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市内有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政治部:0797-83911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8392189
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