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遴选人数及范围
遴选人数: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信息调研岗位3名、法制岗位1名。
遴选范围:主要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干部队伍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
3.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第2条规定);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30日);
6.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资格条件。
信息调研岗位: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法制岗位:法律专业,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遴选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11日(不含清明节假期)。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设在鹰潭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 资格审查。
遴选办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两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报考人员。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4月12日12: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遴选人员须携带复审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市政府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初定2013年4月14日(周日)上午8:00-10: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4,未达比例的职位,由市政府办公室视情况减少遴选计划。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内容:命题作文。
5.笔试成绩:登陆《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人才网》、《鹰潭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暂定2013年4月中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采取菜单式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登陆《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人才网》、《鹰潭人事考试网》查询。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2日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遴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则依次递补。报考法制岗位的考生如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试用。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人才网》、《鹰潭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在面试结束7日内,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试用和办理手续。
根据遴选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经办公室党组研究,提出遴选入闱人员。遴选入闱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入及上编相关手续。
(七)监督与咨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701-6441219,6441429。
咨询电话:0701-6441241,6442668。
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及要求.doc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