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处突)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动(处突)辅警员是指不占用公安行政编制,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通过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上,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全日制劳动者,其岗位是协助民警从事社会面治安巡逻及防范工作。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上岗位机动(处突)警务辅助人员22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公安辅警事业。
2.报考对象: 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1日),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户口不限。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武术、散打、跆拳道、柔道、拳击等特殊技能人员、持有汽车、摩托车驾驶执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4)其它原因不适宜在公安辅警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9时至2016年4月14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治处1312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西大街199号);
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和参加邪教的证明材料(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5)其他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驾驶证、退伍证明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三)面试及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选。体能测试的项目、标准由经开公安分局确定并组织实施。
(2)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统一组织应聘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因所从事的工作特殊性,属高危行业、集体食宿,要求应聘人员除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大疾病史、身体无残缺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没有传染病、心脏病等条件。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六)培训
对拟聘用的机动(处突)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经开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
1.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2.绩效工资:600元/月。
(二)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791-83873080;
监督举报电话: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纪检监察室0791-83888531。
本公告由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动(处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