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安仲裁委招聘2人公告
2016-04-03 15:53: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和要求(一)仲裁秘书1名,35岁以下,男性,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仲裁秘书1名,35岁以下,男性,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仲裁委文员1名,35岁以下,女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三)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安排,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仲裁秘书

1、负责仲裁案件受理初审和立案登记;

2.协助仲裁员做好仲裁案件开庭前准备及庭审记录,办理、跟进其他仲裁事务;

3.协助仲裁员制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以及仲裁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4.完成领导及仲裁员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文员

1、负责日常接待;

2、协助业务拓展;

3、负责文印工作;

4、负责内务整理;

5、完成领导及仲裁员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要求

(一)请应聘者持相关材料到吉安仲裁委(市民服务中心6楼)报名。 联系人:黄宗远;电话:8312136;邮箱:630909356@qq.com。

网上报名,请登录吉安司法网(http://www.jasf.gov.cn/)或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自行下载报名表。

(二)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0日下午5:0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

待遇将视具体情形确定,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有关保险组成。
 

吉安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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