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丰城市中医院研究,报市卫计委同意,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1、本次计划招聘护士10名,要求本人系丰城户口,或配偶是丰城户口,或配偶在丰城市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除外。
2、以病人为中心,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裸脚测量在156㎝及以上,且非妊娠期。
4、正规院校护理专业(仅限普通护理和助产、手术、危急重护理专业)毕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12月31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中起点本科学历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12月31日);除国家统招全日制高中起点2015年护理本科毕业生外,其他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6、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在招聘全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冒名顶替者,将记录在案,取消本次及今后招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于2016年3月16日在丰城市电视台发布招聘通知,在丰城市政府网(http://www.jxfc.gov.cn/)、丰城市卫计委微信号(健康丰城)发布具体招聘公告,报名表格现场领取。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
丰城市中医院门诊楼7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4、报名时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籍贯证明(本人系丰城户口的,带户籍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本人非丰城户口的,带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丰城户籍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或配偶在丰城市机关、事、国有企业单位工作证明)等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未婚证或已婚者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生育情况证明(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办计生部门出具),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5、报名程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先交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编排序号,再依序裸脚(脱鞋脱祙)测量身高,符合条件者交100元报名费,进入资质审查程序(报名者请认真真实填写、上交各种信息、资质、证明等材料,如发现不实取消资格者报名费不予退回)。对实测身高高度有异议的待测量全部结束后另辟时间复核。
三、资格审查时间: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名结束后即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16年3月28日在丰城市卫计委微信号(健康丰城)公布。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达3:1及以上方能进行笔试。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减少拟公开招聘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6年3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3月30日上午止(8:00至12:00),在丰城市中医院门诊楼7楼会议室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3点--5点,开考后超过30分钟未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内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
6、考试要求:请自行携带好身份证与笔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者视为自动放弃),除此之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对任何考场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试卷判为0分。
五、录用办法
1、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名额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将在丰城市卫计委微信公众号公示七天。如遇最后一个名额并列分数,以全日制学历相对高者入围;如学历再相同,一并入围。
2、公示无异议后,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将丰城市卫计委公众号上通知(体检当日请入围者空腹并禁戴各种首饰,提前到达体检地点,如8:00整未能到达,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参照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具体见体检时发放的体检表。(要求身体无活动性肝炎和肺结核等疾病,无酒精、青霉素、先锋类药物过敏,非妊娠期,着护士夏季工作服裸露部位没有纹身等)
4、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丰城市卫计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5、资格、资质等信息资料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资质等条件不符的,根据各阶段要求给予其取消报名、入围、体检、录用资格,已入围、体检、录用的按前述办法递补。
六、工资及待遇
被录用的护士以合同制形式聘用,试用考核期壹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也不再进行补录。被录用人员工资、福利、绩效等按医院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本人如实参与本次招聘所有事项,填写的内容及所带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在报名、考试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信息公开方式的各种最新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市卫计委和市中医院联合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招聘全程中如有疑问、异议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本招聘公告由丰城市卫计委人事科和丰城市中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和联系电话: 市中医院 0795-6416983
监督电话: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0795-6609056
市卫计委人事科:0795-6609130
市中医院办公室:0795-6416983
丰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丰城市中医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