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任乡镇领导公告
2016-02-22 15:47: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洪组通【2016】6号)精神及我县

 为进一步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洪组通【2016】6号)精神及我县《关于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面向全县选拔一批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事业编制干部:1、乡镇所属事业编制干部;2、县直单位垂管的派驻在乡镇的事业编制干部;3、县直单位副科级事业编制干部。以上人员范围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由大学生村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

  村(社区)干部:各乡镇所辖村(社区)干部。

  大学生村官:曾选聘到本市所辖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数量

  全县共选拔21名“三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每个乡镇选配1人),其中原则上选拔事业编干部12名(其中乡镇所属事业编制干部及县直单位垂管的派驻在乡镇的事业编制干部8名、县直单位副科级事业编制干部4名),选拔村(社区)干部7名,选拔大学生村官2名。

  三、选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熟悉基层、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事业编制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负责部门、单位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或2003年之前经设区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干部),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4)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外县区调入或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军转干部进入事业单位时间适当放宽,必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即2015年2月底之前转业安置到现岗位工作。

  (5)在中层(或比照)正职管理岗位以上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村(社区)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在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满5年(2011年2月底之前任职);或任村(社区)主任和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2009年2月底之前任职),目前仍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或在现村(社区)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满9年(2007年2月底之前任职)的。

  3、大学生村官: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任村官前可以认定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3)服务满一个任期以上且考核合格,含已转为本县事业编制或考录为本县公务员的大学生村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5、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按照“一推两考一差额”的方式进行。“一推”,即基层党组织推荐;“两考”,即考试(笔试、面试)和实绩考察;“一差额”,即按“N+1”形式由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整个选拔工作在2016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任职文件、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合格证、表彰奖励证书及表彰奖励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或乡镇报名,不得跨县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4日。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正反打印,并提交5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组织推荐由各报名单位党组织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组织推荐意见,统一汇总并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情况汇总表》,连同报名登记表以及报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盖章后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85622379。

  对同一单位符合报名人数较多的,单位党组织可择优推荐。对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期间所在村(社区)出现群体性事件并负有主要责任,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荐。

  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并填写审核意见。复审后,将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数量比例不足6:1时,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拟选拔职位数量。在保证本县拟选拔职位总数不变的前提下,调减或取消的拟选拔职位数量可相应增加到已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其他拟选拔职位数量上。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加分项目,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6、3分,按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只记一次。笔试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成绩(考试分数+表彰奖励加分)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以下比例确定各选拔职位面试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1人的,参加面试人数按5人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4人的,面试比例为3:1;拟选拔职位数量为5人时,参加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2:1(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入闱人选确定后,即征求县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位入闱人选征求意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

  笔试、面试考试工作于2016年2月下旬——3月上旬进行。

  (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以下比例确定各选拔职位考察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人以下的,考察入闱人选按拟选拔职位数量“N+2”的比例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3人以上的,考察入闱人选按1.5:1的比例确定(如入闱人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进一位列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须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进入考察程序后,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分析研判,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差额比例提出票决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七)公示和任用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经查核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对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须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参加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乡镇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在选举中落选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进贤县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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