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和《新余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与要求,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2015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关于新余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与《新余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递补公告》规定,已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单人员。
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6年1月21日下午14:30-17:30。
2.领取面试通知单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二楼1208办公室(仰天东大道623号)。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时间一天。
2.面试地点:新余市逸夫小学(五一北路828号)。
四、面试形式:
1.市文广新局文化馆播音、主持岗位为专业测试;
2.市成教中心电子信息工程岗位及土木工程岗位为说课;
3.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市文广新局文化馆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测试内容(分值100分):
1.文艺晚会和文化活动现场主持稿播报(分值40分)考官根据应考者播报情况进行打分,评分标准:普通话发音准确与否10分,情感应用10分,形象气质10分,播报流畅10分(限时5分钟以内含备稿时间);
2.专业知识测评(分值20分)考题选自全国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范围,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考者播音主持专业方面能力以及专业素养和文化知识修养,考官依据考生的回答情况打分(限时4分钟以内完成);
3.模拟晚会现场主持报道(分值20分),主要测评考生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对活动现场气氛调动、互动的掌控和反应能力(限时8分钟以内完成);
4.才艺展示(分值20分):通过唱歌、舞蹈、小品等艺术形式展示才艺(限时3分钟以内完成,才艺展示乐器、伴奏带等用品自带)。
(二)市成教中心电子信息工程岗位及土木工程岗位为说课内容(分值100分:其中说教材的内容20分;说教法、学法25分;说教学程序35分;基本素质20分):
1.工木工程岗位
⑴撰写一堂专业课程的说课稿(备课时间50分钟)
⑵ 说课(说课时间15钟)
2.电子信息工程岗位
⑴撰写一堂专业课程的说课稿(备课时间50分钟)
⑵ 说课(说课时间15钟)
3.说课教材
⑴土木工程:《土木工程CAD基础》(天津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
⑵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实用技术基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
⑶说课内容由评委当天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指定面试用书中抽签确定。
(三)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
六、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上午8:00分钟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统一封闭待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全部进场后,异地评委在市纪委监察员全程陪同下到达面试考场,并在考场监察员监督下领取密封考题后到候考室与考生当场确认并签字后送交面试考场,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到进入指定面试考场开始进行不同岗位的面试。
5.宣布成绩。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等情况,评出考生得分,由主考官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在《面试通知单》指定位置签名认可成绩。
6.离场。考生确认成绩后,带上个人物品立即离开考场、考点。
七、面试纪律
1.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2.候考期间,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候考室,确需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3.面试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抽签前将手机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使用任何电子工具和辅助资料,否则视为作弊,按违纪处理;
4、面试时,考生不作自我介绍、不得询问考官及工作人员姓名、身份。
八、计分办法
1.总成绩(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测试、说课、结构化面试)×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注意事项
1.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程序结束后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说课、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以公告为准)。
4.面试工作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市纪委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5.面试入闱体检人员成绩、名单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在1个月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考察结果。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7.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