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5-07-02 18:15: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条件(一)招聘名额招聘工作人员2名。(二)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道德观念;

③身体健康,无不良的嗜好;

④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⑤符合岗位条件。

2、岗位条件

①南昌地区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医保局办公室(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542号二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填写《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同时准备一寸免冠彩照3张。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3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末尾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4、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并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1、受聘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同时享受与本单位编制内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791-85712186。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26097)。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5年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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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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