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专项巡查办公室考选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 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市纪委研究、体检等程序,确定以下6名同志为拟选调人员,现予公示。
刘光慧,男,中共崇义县纪委科员;
李 鑫,男,中共石城县纪委科员;
陈素娟,女,中共崇义县纪委科员;
郭雨欣,女,中共信丰县纪委科员;
刘 锋,男,中共上犹县纪委科员;
邱鸿翀,女,中共安远县纪委科员。
公示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3日。公示期间, 如对上述拟选调人员有异议,请向中共赣州市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797—8391380。
中共赣州市纪委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