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选聘宜丰中学高中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硕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岗位计划
选聘高中教师12人:语文1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
三、具体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在选聘对象院校就业信息网发布(2017年11月30日前)。
(二)选聘及报名方式
1、现场招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宜丰中学等单位到有关院校招聘会现场进行招聘(2017年12月10日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更改。
(3)现场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宜丰中学等单位到招聘会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现场面试,对入闱人选现场签订意向。
2、如现场招聘未完成计划,再采取集中选聘。
(1)报名地点:宜丰中学行政办公室,咨询电话:0795-2782527。
(2)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15日至12月20 日。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更改。
(4)组织试讲。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试讲。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人员。
(三)公示、体检、政审。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再进行体检、政审。
(四)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福利享受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五)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四、工作纪律
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95-276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