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准备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报名参加小学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准备申请中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应报名参加中学教育学和中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要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以上所指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继续按照《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规定,2010年前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职两学考试”),两科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5、凡户籍所在地在江西省的社会人员(取得合格学历)或江西省境内的高等学校2015年普通高招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省内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如因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或填报虚假信息被取消认定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6、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于2015年4月23日 17:00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公布,成绩合格者于4月24日自行在江西教师教育网打印彩色考试成绩合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2015年或2016年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一次性有效。2016年起,我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只有一门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请按省教育厅通知,于2015年春季4月底5月初,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成功后,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将自行彩色打印的两张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验。
8、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