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公室拟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华政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内勤和文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办事得体大方,处事稳重;
3.有进取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奉献意识强;
4.女性,已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参加工作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1、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县政府办、县人保局、县监察局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政府办公室。
2、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人选(如单位推荐人选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足3:1,则取消此次选调)。
3、资格审查。对单位推荐人选资格及其条件进行初审。
4、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5、考察。对面试成绩前2名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名人选。
6、对确定的人选先试用2个月,试用合格后,再借调6个月,借调期间不能胜任或不适合岗位工作,回原单位工作;借用期合格后正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或借调期间不能胜任,依次替补。
三、选调时间
2013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四、本方案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选调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登记表